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江苏仲裁中心
2018年度招聘公告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在江苏省南京市设有江苏仲裁中心,是贸仲委的直属派出机构。贸仲委江苏仲裁中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2018年度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对象、专业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单位
贸仲委江苏仲裁中心为本次招聘的用人单位。
(二)招聘对象
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含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生,以及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延缓派遣的2017年、2016年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须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
(三)招聘人数及专业需求
招聘人数:1名;招聘专业主要包括:民商法、国际经济法及相关法律专业。招聘专业及职位需求详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江苏仲裁中心2018年度公开招聘职位需求信息表》(附件)。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到35周岁之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对口,同时还应具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江苏仲裁中心2018年度公开招聘职位需求信息表》中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7.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要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被贸仲委辞退的人员,以及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贸仲委江苏仲裁中心在综合考虑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学历学位、专业情况、工作经历以及职位要求后,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
二、报名办法
(一)查询招聘单位职位需求信息
报考人员要认真查询贸仲委江苏仲裁中心的报名条件及职位需求,并务必根据职位需求报名。
(二)邮件报名
1.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电子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后,发送至hr@cietac.org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格式:报考岗位+姓名+院校名称。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25日-5月18日
3.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5月19日-5月25日
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收到邮件通知确认是否参加笔试。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及时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毕业院校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院校全称保持一致;
2.贸仲委江苏仲裁中心在中心所在地南京市设置笔试考点;
3.报考人员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并确保考试时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
4.此次招聘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和录用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以邮件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贸仲委江苏仲裁中心按照拟聘人数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贸仲委江苏仲裁中心组织实施,并将以电话和邮件通知报考人员面试有关事宜,报考人员填报联系方式时要确保招聘单位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同时应携带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缺少证件或相关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考察、体检及聘用
贸仲委江苏仲裁中心将综合笔试、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组织考察和体检。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贸仲委江苏仲裁中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结果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学识水平、工作能力、身体或心理状况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无法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贸仲委江苏仲裁中心依据有关试用期管理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
1.招聘政策及报名等问题咨询电话:
010-82217755
2.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7:00
附件:1.江苏仲裁中心招聘职位需求信息表(请点击查看和下载);
2.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应聘人员登记表(请点击下载填写)。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