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有效防范风险、化解纠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江苏仲裁中心(简称“贸仲江苏中心”)决定自2020年5月11日起对外恢复开放办公场所。为保障仲裁活动有序进行、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现依据贸仲《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稳妥推进仲裁程序指引(试行)》,江苏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以及贸仲江苏中心实际情况,提示如下:
一、咨询立案
贸仲江苏中心办公场所恢复对外开放后,可现场接受当事人咨询、提交立案申请和其他仲裁文件。同时,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请做到如下几点:
1. 全程佩戴口罩,乘坐电梯以及排队咨询时保持安全距离;
2. 遵守防疫相关要求。当进入贸仲江苏中心办公场所时,请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并于门口进行访客登记、接受体温测量。
同时,贸仲江苏中心建议您,请优先使用以下非接触方式进行咨询和立案申请:
1. 咨询。贸仲江苏中心致力于全天候24小时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及时的仲裁服务。目前您在现场咨询之外,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优质、及时的咨询服务:
电话:025-69515388(可呼叫转移至手机)
邮箱:js@cietac.org(工作日期间,24小时内进行回复)
2. 立案。目前您除现场提交立案申请外,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在贸仲江苏中心申请立案:
(1)在线立案。
疫情期间,建议当事人及仲裁代理人优先通过贸仲在线立案系统(http://online.cietac.org/)提交立案申请。如需获取该系统操作流程,可点击文末“贸仲委江苏仲裁中心网上立案职能”,即可查看。
(2)通过邮寄及其他非接触方式提交立案申请。
贸仲江苏中心收件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88号德基大厦31层。
二、案件程序管理
新冠肺炎疫情下,贸仲江苏中心在开展常规案件程序管理的同时,建议当事人参考贸仲《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稳妥推进仲裁程序指引(试行)》,就案件相关程序管理达成协议,仲裁庭就相关程序安排予以主动考虑并向当事人提出建议。
1. 关于文件送达。
为提高仲裁文件送达效率,根据仲裁规则和有关送达的相关司法解释,推荐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仲裁条款时加入电子邮件送达的相关约定,或者在争议发生后协商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和接收仲裁文件。在发送仲裁通知时,贸仲江苏中心亦会就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接收和送达仲裁文件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建议当事人予以积极考虑。在仲裁程序进行的任何阶段,鼓励当事人就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和接收仲裁文件达成一致。当事人关于保全文件高效转递的相关要求,亦可依据法律和规则提出。贸仲江苏中心将依法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送达服务。
2. 关于开庭审理。
(1)线下开庭。贸仲江苏中心现已可以正常进行线上、线下开庭活动,贸仲江苏中心将结合防疫需求,以保障当事人健康、高效推进仲裁庭审为目标有序组织案件庭审活动。同时,请参加线下开庭的案件当事人及/或代理人做好如下相关配合:
开庭前准备:请当事人于开庭前3日明确告知案件经办秘书已授权参加仲裁庭审人员信息(含姓名、职务、出庭身份);如存在仲裁庭业已同意的,除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之外的其他仲裁参与人(如事实证人、专家证人、鉴定人等)参加仲裁庭审,应在仲裁庭规定的期限内告知证明目的并提交证明材料。开庭当天,建议参加庭审人员提前20分钟到场。进入贸仲江苏中心办公场所后,请按照指引信息前往指定开庭室,并根据桌牌相应位置就坐。现场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彼此间始终保持开庭室桌椅现有安全距离。
(2)在线开庭。适用贸仲《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稳妥推进仲裁程序指引(试行)》相关规定。
3. 关于程序令、问题单、审理范围书、庭前会议、鉴定、书面审理、仲裁庭合议、调解、作出裁决的相关指引,适用贸仲《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稳妥推进仲裁程序指引(试行)》相关规定。
三、其他活动
1. 关于线下仲裁研讨会等活动。
根据江苏和南京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贸仲江苏中心视情况有条件开展线下仲裁研讨会活动,原则上采用预约报名制,并将结合活动和参会者需求,根据需要控制参会人数,同时,积极利用中心软硬件设施等优势,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满足不同参会者的要求。请参加现场活动的参会者,提前按照贸仲江苏中心参加仲裁活动的相关提示,配合登记和体温检测,有序参加活动。
2. 关于贸仲江苏中心公众开放项目。
贸仲江苏中心可向公众开放。目前,接受法律服务机构、大专院校、学术团体、商协会、企业的预约参观申请。如有需要,请发送邮件至邮箱:js@cietac.org或拨打025-69515388(可呼叫转移至手机)进行预约,我们会在收到预约后及时回复您。
有关部门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响应级别和防控措施,贸仲江苏中心就有关疫情防控具体措施相应予以调整。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